業主欠費,物業撤場!拖欠34名員工工資,總經理被拘留..
2026-03-03 16:31:38
admin
某置業公司開發樓盤委托某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,雙方簽訂5年合同。合同到期后,因經營不善,拖欠員工工資,某物業公司未再續簽合同,退出經營。新入駐物業公司明確表示“只承接新的物業服務,不承擔遺留債務”。至此,某物業公司拖欠34名職工43萬余元工資,成了無人承接的“燙手山芋”。縣人社局經調查核實,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,責令某物業公司限期足額支付拖欠工資。但此時的某物業公司早已是空殼公司,收到裁決后仍以“無錢可付”為由拖延,逾期未履行任何義務,人社局依法向法院申請行政非訴執行。案件進入執行程序,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啟動財產查控,通過查詢銀行賬戶、不動產、車輛、股權等信息,發現該物業公司名下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。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停滯,34名職工的討薪路看似走到了“死胡同”。就在執行陷入僵局之際,某物業公司起訴業主追繳物業費的案件,成為破局關鍵。執行法官主動對接該案件代理人,了解到某物業公司雖已退場,但仍有一名員工馬某在負責處理物業費收支、訴訟對接等工作。執行員敏銳察覺到馬某或許是案件關鍵突破口,依法傳喚馬某。在溝通中進一步核實其身份信息,意外發現馬某并未與某物業公司簽訂任何用工合同,其勞動關系隸屬于該樓盤的置業公司,收繳的物業費均通過微信轉賬至置業公司財務人員,日常工作直接向物業公司管理人楊某匯報。這一關鍵線索,讓原本看似孤立的欠薪案與某置業公司產生了緊密關聯。順著馬某提供的線索,法官迅速查閱置業公司的訴訟情況。經查閱案卷,發現置業公司與物業公司的眾多訴訟代理人的員工均系同一人楊某。2026年2月9日,執行員迅速傳喚楊某到案,詢問期間,楊某主動承認自己是某物業公司的總經理,負責管理公司日常工作以及催收物業費,同時也系置業公司經理。因法院凍結了物業公司賬戶,故將收取的物業費匯入了置業公司賬戶。執行法官向楊某告知,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,法院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。楊某對此不以為意、態度消極,法院遂依法對其進行司法拘留。在拘留的強大司法威懾下,楊某徹底放棄逃避念頭,主動聯系置業公司協商解決方案。通過雙方談判,2月11日,置業公司將某物業公司拖欠的工資全部支付到法院執行專戶。2月12日,34名職工被拖欠兩年的43萬余元血汗錢全部足額到賬!從追薪無門到全額兌現,漢壽法院用最快速度、最實舉措守住了群眾“錢袋子”。原標題:《暖“薪”過年!34名員工43萬元欠薪節前全部到賬!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