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民、物業矛盾咋化解?楊銳委員:探索推行“酬金制”物業改革
“相關數據顯示,貴州省第一家物業管理公司于1994年在貴陽成立,標志著貴州物業管理行業正式步入發展階段。截至2025年底,貴州省取得物業管理服務資質的企業多達數千家,從業人員多達數萬人,物業管理已成為居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。而今,居民與物業的矛盾糾紛屢見不鮮,如何化解爭議推動小區管理健康有序發展,是我一直在關注和思考的問題?!辟F州省政協委員、銅仁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局長楊銳說,一路走來,貴州省物業管理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逐步完善,職能部門監管更加規范,市場行為日趨成熟合理。但是,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,物業管理的傳統“包干制”模式弊端凸顯。
經過實地走訪調研,楊銳發現貴州省物業管理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涉及收費標準不透明、矛盾糾紛難調和、信任感薄弱滿意度低,相關問題成為了推動住宅小區管理健康有序發展的“絆腳石”。
具體來看,物業服務雖然有地方政府指導價,但價格公示制度和監督機制有待完善,部分物業公司擅自抬高收費標準、公共收益未公示甚至被侵占、費用收支缺乏公開機制等現象依然存在;雙方各持己見長期陷入“缺乏有效的溝通——服務范圍理解不一致——部分居民拖欠物業費——物業無法堅持撤場——小區無人管理”的死循環;進一步導致雙方信任基礎愈發薄弱,最終演變為矛盾糾紛,以至于物業費收繳率和居民滿意度雙低。

貴州省政協委員、銅仁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局長楊銳
居民、物業矛盾咋化解?楊銳認為可以持續探索將物業管理的傳統“包干制”模式轉變為更有激勵效應的“酬金制”。截至2025年10月底,銅仁市已有27個住宅小區試點推行了“酬金制”物業管理改革,并正在進一步推廣中;該試點目前主要推動了物業費收繳后,“收費提供服務”向“全體居民共有”的轉變,相關款項統一存入居民與業委會的共管賬戶;物業公司按照與居民約定的比例或固定金額提取服務酬金;小區物業費若有結余,剩余錢款歸全體居民所有,可用于沖抵后續物業費或投入小區公共設施建設等;從取得成效來看,物業服務質量顯著提升、財務透明度大幅提高、居民物業權益均得到妥善保障,長期困擾居民、物業的矛盾點自然就化解于無形。
楊銳建議貴州省各地可因地制宜地借鑒“銅仁模式”,在全省持續推廣“酬金制”物業改革。
系統謀劃精準施策推進改革,由省市負責統籌指導與政策制定,縣級建立保障機制,街道履行屬地管理職責,社區配合政策落實,逐步形成四級共管格局。同時,制定關于“酬金制”物業服務流程、收費說明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文件,明確操作規范,推動物業行業持續健康發展。
創新運行機制保障透明高效,在物業選聘機制上,由居民代表等組成評審團,通過公開競聘選擇物業管理企業,實現“雙向選擇”;在資金管理機制上,可實行“雙代管+雙審核”模式,開設居民與物業共管賬戶,資金支出需經業委會與屬地社區共同審核。
探索建立“一收三評”機制,“一收”指物業企業在入駐前,須向共管賬戶繳納一定金額的物業服務合同履約保證金;“三評”指定期開展的居民滿意度考評、物業服務質量考評和物業費收繳率考評;后續考核結果直接與酬金支付、保證金返還以及續聘資格等掛鉤,與激發企業服務動力掛鉤,保障居民及物業的合法權益。
夯實自治基礎激發居民參與感,選拔有能力、有熱情的居民參與組建業委會,健全內部治理機制,指導小區成立經費審查委員會、監事會,完善業委會述職評議機制,確保業委會規范運行;搭建“議事會+監督臺”協商平臺,定期組織多方聯席會議,共商小區治理難題,確保物業公司規范化運行。
來源: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
陳龍 趙飛羽
編輯 郭睆秋
二審 劉娟
三審 覃淋